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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射卫生技术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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辐射安全许可证

上传时间:   浏览量:22次
适用单位
  • 生产、销售、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(医院、工业探伤、科研、检测机构等)
  • 医疗机构使用 CT、DR、DSA、加速器、核医学设备必须办理
办理条件(核心)
  • 有专职 / 兼职辐射安全管理人员(大专以上)
  • 辐射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
  • 场所、设备、防护用品、监测仪器齐全
  •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
  • 制度完善(台账、操作规程、应急预案、三废处理)
办理流程
  1. 环评备案(登记表)
  2. 准备人员、设备、制度、场所
  3. 委托有资质机构做放射防护检测
  4. 线上申报(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)
  5. 现场核查 → 发证
有效期:5 年,到期延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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